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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商標


在您的商品或包裝上加上顯著文字、圖形、記號或顏色組合,讓消費者易於稱呼、記憶,且使自己與他人的’商品易於讓消費者辨別,使消費者對您的商品留下印象,進而正確選購到您所生產銷售的產品,這就是所謂的商標

商標類別

專用年限

申請要件

創設商標 自註冊日起10年 凡因表彰自己所生產、製造、加工、撿選、批售或經銷之商品所用之標記或圖案,均可申請正商標註冊,取得專用權謂之。
團體商標 自註冊日起10年 凡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表彰團體成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
團體標章 自註冊日起10年 凡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表彰其組織或會籍,欲專用標章者,應申請註冊為團體標章
證明標章 自註冊日起10年 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品質、精密度、產地或其他事項,申請人以具有證明以上商品或服務能力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為限。 


使用商標應注意事項


一、商標的使用在於可以讓消費者知道這個商標是用來表彰某產品或某商店的標  識,倘若此註冊商標圖案被作為裝飾圖案使用,或變成商品形狀之一部分來  使用,而不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且無法藉以與他人商品或店家區別,便無  法真正彰顯「商標」之用意。

二、商標專用權以請准註冊之商標及所指定之商品為限,是商標實際使用之圖樣  應與原註冊之圖樣一致。商標圖樣若係中、外文與圖形之聯合式,應一併使  用,不得僅單獨使用其中之一部分。欲單獨使用外文作為商標圖樣者,應依  商標法規定申請註冊。原以國文為主申請註冊之商標圖樣,若欲單獨使用商  標之外文部分於外銷商品者,仍應依相關規定申請聯合商標之註冊,以符合  現行商標法之規定。

三、商標圖樣除標示於商品上,亦可標示於商品包裝、容器、標帖、說明書、標  籤、價目表、廣告型錄等物件上。又商標於電視、廣播、新聞紙類廣告或參  加展覽會,以促銷其商品者。視為使用。

四、申請延展註冊檢送之使用證明,如型錄、說明書、廣告等,應有日期標示;
  若無日期標示,應以其他方式證明係申請延展前三年內之使用證明。

五、公司名稱乃營業主之表示,非用以表彰商品來源之標誌。倘公司名稱特取部
  分與註冊商標圖樣相同,並將公司名稱全銜以普通使用之方式標示於商品  者,非屬商標之使用。

六、贈品本身不具行銷目的,係用來促銷他商品,其上使用之商標,視為所促銷  商品之商標使用。

七、使用人非註冊人或其授權使用人(授權應向商標主管機關登記),不認為係註  冊商標圖樣之合法使用。

八、服務標章係表彰自己營業上所提供之服務,並藉以與他人所提供服務相區別  之標誌;其使用係指將標章圖樣用於營業上之物品、文書、宣傳或廣告,以  促銷其服務而言。若使用於商品或其包裝容器上,有使人誤認為係促銷該商  品者,非屬服務標章之使用。

專利規費表


商標規費清單(100年2月1日起生效)

註冊申請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

每類新臺幣3,000元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超過20個

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元

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

每類新臺幣3,000元

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

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5,000元

電子申請

--

每件減收新臺幣300元

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

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元

註冊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全期

每類新臺幣2,500元

分期繳納

第1期

每類新臺幣1,000元

第2期

每類新臺幣1,5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全期

每件新臺幣2,500元

分期繳納

第1期

每件新臺幣1,000元

第2期

每件新臺幣1,500元

延展註冊申請費

商標或團體商標

每類新臺幣4,000元

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每件新臺幣4,000元

分割申請費

註冊申請案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確定前申請分割

加收新臺幣2,000元

其他申請費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每件新臺幣500元

一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元

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每件新臺幣500元

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元

移轉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質權設定登記

每件新臺幣2,000元

質權消滅登記

每件新臺幣1,000元

異議

每類新臺幣4,000元

評定

每類新臺幣7,000元

廢止

每類新臺幣7,000元

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每件新臺幣2,000元

各種證明書件

每件新臺幣500元

查閱案卷

每件新臺幣500元

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每件新臺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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